陈海滨,1979年生,绍兴本地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多年,凭借优秀的专业素养,成功办理了大量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督办的浙江省内乃至全国具有重大... 详细>>
律师姓名:陈海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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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刑事律师丨喜讯:赵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建议缓刑
3月17日下午,本人代理的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当事人赵某某,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做了认罪认罚具结,检察院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本案系一起发生于去年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工程质量事故。事情发生后,当事人赵某某被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于6月18日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赵某某家属在原有已委托一名律师的情况下,于6月22日又委托我代理此案,希望能够为其争取取保候审及从轻处罚。
本案涉案人员众多,但自案发后,仅赵某某等二人羁押于看守所,其余均未羁押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起诉意见书》也将赵某某列为第一被告人,难怪家属心急如焚。
接案后,我数次前往绍兴市看守所,向当事人本人了解案情,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出具了多份律师意见,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充分阐述了我对当事人赵某某在本案中的作用与地位的观点与想法,得到检察院的采纳与同意,最终于年前作出对赵某某先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于今日最终对其作出建议量刑(因本案尚未审结,具体案情暂不披露)。
我很赞同北京冬奥冠军苏翊鸣说的一句话,“努力永远不会欺骗人”,执业十多年来,我一直是这么想的,也一直是这么做的。我曾用“八”字对赵某某家属打过比喻,现在“八”字一撇已落笔,后续审理将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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