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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滨律师   陈海滨,1979年生,绍兴本地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多年,凭借优秀的专业素养,成功办理了大量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督办的浙江省内乃至全国具有重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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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什么时间点请律师比较好

绍兴刑事律师丨刑事案件什么时间点请律师比较好


        关于刑事案件怎么找律师这件事,我在之前的文章里已经讲过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绍兴刑事辩护律师丨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应当如何请律师?)。实践中,还经常会碰到当事人家属询问,”陈律师,我是应该现在就请律师呢,还是以后再请律师?“关于这个话题,我觉得可以聊一聊。

        会问出以上这个问题的人,我觉得有很多种情况,择其要者而述之。其一,经济条件困难,生活拮据的人。我经常遇到三五万都拿不出来的当事人,想请律师帮助自己的急切心情和生活窘迫赚钱不易的矛盾心理交织缠绕,加上对未知结果的迷茫,纠结不已。如果,律师想赚这种人的钱,就需要在此时给他诸如“请了我,会让你无罪、不起诉、缓刑,放心吧”此类增强信心的“心灵鸡汤”,那么,委托的概率就大了。

        但是,我不会这样做。任何案件的结果,在咨询、委托当时,律师都无法未卜先知。律师不是算命先生、占卜师,我们只能凭自己的社会阅历、类似案件的办案经验,去预判可能的结果。但世界上没有一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案情本身又千变万化,委托当时连案卷材料都没看到,仅凭当事人、家属的陈述,“无米之炊”的情况下,谁又能保证预判准确?这时候,给当事人、家属肯定性答复的人,用绍兴话讲,是猜枚,在我看来,是在赌博,反正不要成本,更是忽悠,为了钱。这类人本身生活不易,又何必为了赚钱而忽悠他?蒙对了,也办好了,皆大欢喜。蒙对了,却办砸了,责任甩锅给公检法?有违良心啊。

        因此,在很多当事人冲着我来,都谈好了,最后就为了等我说出一句“没事的,放心吧,没问题的,你的案子肯定是无罪”之类的肯定性答复的时候,我却坚定的对他说,“案件结果我无法预测、保证,但我会尽我所能去争取一个最好的结果”,为此,我损失了不少案件。很多原本想委托的家属,因为最后得不到他所预想的答复,而选择了另请高明,那些拍着胸脯打包票的律师。临走时,“陈律师,你分析的很细致,很到位,你很有经验,很好”,收获一堆好人卡。

        我不能说谁对谁错,但我坚守我的原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家属的心情我很理解,换位思考,我也想找一个在我彷徨无助时能对我说一句“你儿子是无罪的,肯定不会有问题,公检法抓错了”这样的律师,这会给我无比的温暖、莫大的希望。可是,理智的想一想,此时此刻对方说这样的话,依据何在?仅凭当事人、家属的只言片语,在没有阅卷全面分析案情的情况下,就能拍着胸脯保证结果?恐怕家属为的是结果,某些人是为了钱吧。当潮水褪去,方知谁在裸泳,奈何彼时木已成舟,悔之晚矣。

       因此,对于这第一类人,套用抖音一句知名的BGM,“只有你真正想见我的时候,我们的相遇才有意义”。

       其二,有一定社会关系,希望通过关系先开条道路的人。这类人本地人居多,而且一般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认识面比较广,结识的人比较多。在这类人的心目里,关系不是万能的,也是“千能”的,可最终,还是会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我接待过不少这样的人。案件发生后,会先想着用关系去解决,过了刑事拘留37天的黄金取保候审申请期,逮捕下来后,急了,开始找律师,但又不是那么信任律师,托人东问问,自己西打听,再折腾几个月,终于定下心来开始请律师。我不能说这样的做法是错的,人情社会,遇到事先想着找关系,情有可原,也无法避免。但有些当事人说的,“这事要是发生在我们哪哪哪,早就花钱摆平了”,我是一万个不相信。刑事案件是用钱能摆平的吗?如果刑事案件都可以花钱摆平,这个国家早就烂透了。所谓的摆平,至多也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减损”,而这样的摆平,离不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的帮助,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从细微处发现案件存在的瑕疵与不足,从法律的角度真正帮助到当事人。

      刑法是任何国家法律的底线,是法治的基石,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决定了它不是像商业买卖一样可以随便交易的。一切要从案件事实出发,围绕当事人的所作所为,所言所行,去分析客观事实,对其作出恰如其分的评判。刑事辩护律师所发挥的作用在于发现案件的疑点,运用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要保障人权,不使矫枉过正。这也是为什么某些领导、有头有脸的人物犯了罪也要通过律师进行辩护的原因。

       我代理过太多此类案件,兜兜转转,弯弯绕绕后,最后还是办理了委托,之前大把的时间家属都浪费在托人找关系上了,可到最后还是没办成。想取保的,没取保;想不起诉的,起诉了;想缓刑的,还是进了监狱。真正该让律师分析案情,用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宝贵时间,都浪费了。

       人的思维和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对于这类人, 我只想提醒,请律师和自己找所谓的关系,至少是并行不悖的,给自己多上个保险,总归有利无害。

        其三,当事人、家属的想法受到了外在因素的干扰,导致犹豫不定。常见的有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家属讲,“你孩子的情况比较轻微,问题不大,我们会给他取保候审的,你们不用浪费钱,不用请律师”,这样的话我不止一次在我的委托人那里听到。不排除确实可能有这样的案例,但事实上很多不是这样,否则我的这些委托人们又是怎么来的呢?

        2019年的时候,有个贩卖毒品大麻的案件,孩子母亲在儿子被绍兴警方抓获后就和我联系过,但之后就杳无音信了,直到一个多月后又和我联系并办理委托时,方才知道原来是当时公安办案人员和她讲,她儿子问题不大,可以给他取保,不会逮捕的,于是她就觉得没事了,直到逮捕通知书寄到家里,才知道问题严重了,又想到请律师。

        自从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尤其是进入2022年,我发觉身边被取保的当事人越来越多了。很多在以往看来根本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当事人,今年很多在抓获以后就取保了,究其原因,疫情严重,看守所收押不方便。但这给当事人带来各种错觉,有的以为自己的行为不严重,有的以为缓刑唾手可得,有的甚至还美滋滋的认为自己是因为案件证据不足才会被取保的。各种错觉,造成没有及时的委托律师去分析案情,没有实事求是的正视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在幡然醒悟时,恰是幻想破灭时。

        就在昨天下午,有个当事人给我打电话咨询,检察院已经给他做了认罪认罚,没有给他预想中的缓刑,签了字了,问现在请律师争取缓刑还来不来得及,这不就是典型的例证嘛!律师分析研判案情,争取无罪、不起诉、缓刑及从轻、减轻处罚,需要充分的时间,需要不断的和承办人沟通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一个平衡,都已经做了认罪认罚了,还想推翻重来?后果考虑了吗?

       上周还有一个强奸、猥亵的案件,当事人也被取保了,这在以往也是不正常的。强奸罪的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理论上就几乎不存在缓刑的可能,前期一般也不会取保,更何况这是一个疑似轮奸案件,法定刑更在十年以上。即便最终成功定性强制猥亵,法定刑也在五年上下,也不轻啊。

       所以,今年的取保很多是出于疫情情形下的无奈,这就更需要当事人付诸更多的关注,思想上高度警醒,不要将短暂的安逸当成心安理得的享受。不趁这段时间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不管是真无知,还是装鸵鸟,一味地贪图享乐,最后都是要还的

       那么,什么时间点请律师比较好呢?我的回答是,要么不请,确定要请的,越快越好。拖拖拉拉,有害无利。公安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可以帮助分析可能的案情,排除非法证据、刑讯逼供, 帮助缓解情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全面分析研判案情,确定辩护思路,有针对性的发表律师意见,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尤其在目前认罪认罚全面施行的情形下,检察院阶段真的特别重要,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法院阶段,最后一搏,不到万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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